【摘要】刑事侦查的主体是刑事侦查活动的核心,是刑事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刑事侦查主体的界定非常粗疏,加之侦查主体自身权力重叠、侦查主体缺乏应有的必要的监督等等问题,使侦查主体在侦查活动中并未能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现行刑事诉讼立法,进一步明确侦查主体的资格和条件,明确侦查主体之间权限的划分,加强对侦查主体的监督与制约,就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7-07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30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6
《中外医疗》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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